南充新闻网讯(南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柴梓嫣 实习生 周晗驰)日前,高坪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一份举报人来函,举报该区一农业开发公司通过网络平台销售麻辣香肠,该产品标注执行标准为GB/T23493,该标准有产品质量等级划分,但其产品未标注产品质量等级,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随后,该局立刻对这一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经批准立案调查。”高坪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麻辣香肠外包装标识的产品执行标准为GB/T23493,但该产品标签上未按该标准中关于“产品标签应注明产品的等级”要求标注产品质量等级,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质量(品质)等级,食品所执行的相应标准已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的等级的,应标示质量(品质)等级”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条的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据悉,鉴于当事人无主观故意,且积极配合调查,在经营活动中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购的麻辣香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系首次违法。高坪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通过以‘首违不罚’释放执法温度、‘容错纠错’践行监管为民,也赢得了经营主体与广大群众的双向认可。”该负责人说,容错不等于免责,并非所有违法行为都适用“首违不罚”,对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该局将坚决打击、严惩不贷,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守护消费市场安全底线和公平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高坪区市场监管局还将持续深化“容错纠错”服务型柔性执法新模式,以市场监管的“力度”“尺度”与“温度”促进营商环境更优、执法质效更高、企业获得感更强,全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