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新闻网讯(南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乐校臣)2月23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随着水生生物即将陆续进入繁殖期,为有效保护嘉陵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从3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垂钓。
当天,顺庆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中队执法人员正沿嘉陵江、西河开展禁钓宣传,并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劝导广大群众不要在禁钓期内进入天然水域垂钓。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1日至6月30日,各县(市、区)执法部门将重点整治在天然水域垂钓的行为。除在天然水域设置警示牌、高清摄像头外,执法人员、巡护人员还将配备无人机、巡逻车船等开展日常巡查,对在禁钓期在天然水域垂钓的,依法依规处罚。阻碍、抗拒渔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钓期内,需以垂钓方式开展科研教学、调查监测、探捕的,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据介绍,我市有6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常年禁止垂钓,分别为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李家河鲫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构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消水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充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从7月1日起,恢复天然水域垂钓后,也只能在这些保护区之外区域垂钓,并须遵守“一人一杆一线”“最多两钩尖”,鱼钩钩宽(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不得超过2厘米,且每人每天留取的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2.5千克,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种类不纳入钓获物管理。
此外,水生生物繁殖期,部分鱼卵会附着在江面水草、枯枝上孵化。禁钓期内,负责嘉陵江主城区段保洁的打捞公司将暂停打捞江面水草、枯枝,暂时只打捞白色漂浮物等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