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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与修复相统一 川渝首张跨省司法碳票完成交付

来源:    综合作者:     2026-08-26 11:10:04    浏览量:


川渝首张跨省司法碳票完成交付

2026年08月25日 15:45:13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杨德慧

 

日前,川渝首张跨省司法碳票在雅安市完成交付。此举开创了“重庆案件+四川碳汇+跨省修复”的新模式,也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碳汇司法实践基地”辐射效应首次由省内延伸至省外的具体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替代性修复制度,为碳汇替代性修复提供法律支撑。此次交付的司法碳票,源于一起由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滥伐林木案件。今年8月初,被告人因滥伐马尾松成树近百株被依法追责。尽管被告人已在原地补种幼苗,但新植树苗固碳增汇能力短期内无法恢复至原有成林水平。

 

经释明,被告人自愿通过认购林草碳汇,用于抵偿因滥伐行为造成的森林固碳释氧等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因重庆本地尚无成熟的林草碳汇产品可供交易,涪陵区人民法院主动对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碳汇司法实践基地”所在地宝兴县人民法院,借鉴雅安地区已有碳汇认购经验。最终,被告人通过认购“雅安市宝兴县大熊猫栖息地保护修复碳普惠项目”碳汇,实现了惩罚与修复相统一的目标。

 

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单位,宝兴县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率先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探索碳汇替代修复模式,相关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基地实质化运行以来,为全省乃至全国碳汇司法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

 

此次跨省碳汇替代修复实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背景下具有多重示范意义。一方面,明确了生态侵权人认购林草碳汇实现生态修复的具体路径,推动了生态资源价值有效转化;另一方面,创新形成了“法院跨域协作+碳汇量化评估+碳票交付核销”的完整工作链条,为川渝地区环境资源案件的跨区域替代性修复提供了可借鉴的操作样本。同时,碳汇认购精准对应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弥补了传统直接修复方式在地域上的局限。

 

雅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康友波介绍,雅安法院近年来在修复性司法方面持续创新,先后发出全省首份“补栽补种令”,办理全省首例“碳汇修复”案件,并探索“反向修复”“社区矫正人员义务劳动植树养护”“劳役代偿”等多元修复方式。站在“十五五”开局的新起点,雅安法院将持续依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碳汇司法实践基地”平台,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丰富碳汇认购和司法碳票等修复工具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涉碳司法实践成果,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编辑:曾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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